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疫情期间,孩子转到孩子的兴趣班,80节课能退吗?

admin 磐安律师 2023年08月30日
报名兴趣班与培训机构成立教育培训合同,培训机构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。
疫情期间,培训机构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已经暂停兴趣班培训。
培训机构据此不能进行兴趣班授课,由于不能继续履行合同因疫情影响所致,属于不可抗力,培训机构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违约责任。
而你没办法继续参加兴趣班。作为学员,你有权要求按照课时退还费用。可以依据法律依据:《合同法》第一百一十七条关于不可抗力的规定要求培训机构退费,也可以依据情势变更原则来要求做退课处理。根据《合同法司法解释二》第二十六条规定,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、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,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,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,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公平原则,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变更或者解除。
建议你与培训机构协商处理或者向教育部门寻求帮助。对教育培训的投入属于消费者的生活性支出,接受教育培训的学员亦因此属于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的调整范围,因此,你可以拨打315投诉维权,必要时,考虑通过诉讼维权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
报名兴趣班与培训机构成立教育培训合同,培训机构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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培训机构据此不能进行兴趣班授课,由于不能继续履行合同因疫情影响所致,属于不可抗力,培训机构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违约责任。
而你没办法继续参加兴趣班。作为学员,你有权要求按照课时退还费用。可以依据法律依据:《合同法》第一百一十七条关于不可抗力的规定要求培训机构退费,也可以依据情势变更原则来要求做退课处理。根据《合同法司法解释二》第二十六条规定,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、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,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,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,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公平原则,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变更或者解除。
建议你与培训机构协商处理或者向教育部门寻求帮助。对教育培训的投入属于消费者的生活性支出,接受教育培训的学员亦因此属于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的调整范围,因此,你可以拨打315投诉维权,必要时,考虑通过诉讼维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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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分析:可以退课。在疫情防控期间,针对中小学生报名参加的具有一定时效性的寒假校外培训课程,因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培训无法开展,且延期开展已经没有实际意义,不能实现合同目的,故此情况下,可以向校外培训机构提出解除合同退还费用的要求,校外培训机构应当无条件受理并承诺退费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 第一百八十条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,不承担民事责任。法律另有规定的,依照其规定。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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