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家属可以去吗,有哪些规定
不公开审理的案件,家属一般不能去。家属一般是不可以作为旁听人员参与不公开审理的案件的,但是如果家属是诉讼参与人的,例如是被告人的监护人的,可以去参与庭审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第十一条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第十一条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第十一条
人民法院审判案件,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,一律公开进行。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,人民法院有义务保证被告人获得辩护。
第十四条
人民法院、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保障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的辩护权和其他诉讼权利。诉讼参与人对于审判人员、检察人员和侦查人员侵犯公民诉讼权利和人身侮辱的行为,有权提出控告。
第一百八十八条
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。但是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,不公开审理;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,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,可以不公开审理。不公开审理的案件,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。 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对于不公开审理的案件,家属不能去。离婚案件,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,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,可以不公开审理,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,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。法律依据:《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三十七条
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,除涉及国家秘密、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,应当公开进行。
离婚案件,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,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,可以不公开审理。
第一百三十八条
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,根据需要进行巡回审理,就地办案。
第一百三十九条
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,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。公开审理的,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、案由和开庭的时间、地点。 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家属一般不能去,离婚案件,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,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,可以不公开审理,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,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。法律依据:《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三十四条
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,除涉及国家秘密、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,应当公开进行。
离婚案件,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,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,可以不公开审理。
第一百三十五条
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,根据需要进行巡回审理,就地办案。
第一百三十六条 开庭通知和公告
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,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。公开审理的,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、案由和开庭的时间、地点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第十一条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第十一条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第十一条
人民法院审判案件,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,一律公开进行。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,人民法院有义务保证被告人获得辩护。
第十四条
人民法院、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保障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的辩护权和其他诉讼权利。诉讼参与人对于审判人员、检察人员和侦查人员侵犯公民诉讼权利和人身侮辱的行为,有权提出控告。
第一百八十八条
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。但是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,不公开审理;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,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,可以不公开审理。不公开审理的案件,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。 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对于不公开审理的案件,家属不能去。离婚案件,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,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,可以不公开审理,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,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。法律依据:《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三十七条
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,除涉及国家秘密、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,应当公开进行。
离婚案件,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,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,可以不公开审理。
第一百三十八条
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,根据需要进行巡回审理,就地办案。
第一百三十九条
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,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。公开审理的,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、案由和开庭的时间、地点。 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家属一般不能去,离婚案件,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,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,可以不公开审理,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,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。法律依据:《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三十四条
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,除涉及国家秘密、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,应当公开进行。
离婚案件,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,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,可以不公开审理。
第一百三十五条
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,根据需要进行巡回审理,就地办案。
第一百三十六条 开庭通知和公告
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,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。公开审理的,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、案由和开庭的时间、地点。
上一篇:取保候审的申请主体
下一篇:暂无
相关文章
- 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家属可以去吗,有哪些规
- 取保候审的申请主体
- 在其他男性家属面前,刨腹产护士强行掀
- 父亲把婚前的一套房子转让给女儿,请问
- 根据我国规定工伤鉴定九级赔偿多少
- 厂里要求让我交车费不然不给我身份证我
- 结婚证在哪里都可以登记吗
- 我的车在损坏的时候换了门,多少我告诉
- 问一下挪用公款罪刑事立案标准
- 我要申请医疗报销
- 应该怎么防范质押贷款的风险
- 有过错方提出离婚受限制吗,法律的规定是
- 请问自己缴养老保险怎么缴
- 双方打架我被判轻伤,但对方说心脏不好
- 我想咨询。男方购买了生育保险。女方没
- 网上赌博卡里的钱被冻住了。我们应该承
- 无抵押无担保贷款要如何申请
- 父母离婚,孩子跟着母亲。父亲再婚,孩
- 有民事纠纷的房子能拆迁吗,该如何规定
- 一般生产、销售有毒、有害食品罪如何处
- 开庭后多长时间收监
- 我是外卖员昨天去取餐被商家打了没有监
- 培训机构卷款消失,算不算集资诈骗?
- 对口升学城镇户口独生子女加分吗?我是
- 没有合同怎么证明劳动关系,怎么规定的
- 骗取出口退税罪刑法都有什么规定
-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既遂法院怎样判
- 和公司发生工资纠纷怎么办
- 建行信用贷快逾期了。怎么协商延期?
- 房租合同签的半年的到期了后面续签了半